精彩小说尽在纳衡书城!手机版

纳衡书城 > 言情小说 > 重生七零庝宠娇娇小媳妇

重生七零庝宠娇娇小媳妇

我要做大黄 著

言情小说连载

陈宇宋昭昭是《重生七零庝宠娇娇小媳妇》中的主要人在这个故事中“我要做大黄”充分发挥想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而且故事精彩有创以下是内容概括:别墅的水晶灯折射出细碎的像揉碎的星落在宋昭昭涂着豆沙色指甲油的指尖那颜色温衬得她手背上的老年斑都柔和了几她蜷在真皮沙发羊绒毯搭在膝目光漫不经心地掠过落地窗外修剪整齐的花月季开得正粉白的花瓣沾着午后的阳亮得晃可不知怎脑海里忽然闯进来那个逼仄的小房墙皮斑空气里总飘着挥之不去的霉那时候她还不叫宋昭街坊邻里都喊她“丫头”,一个没有姓氏、随时可...

主角:陈宇,宋昭昭   更新:2025-09-25 15:57:09

继续看书
分享到:

扫描二维码手机上阅读

别墅的水晶灯折射出细碎的光,像揉碎的星子,落在宋昭昭涂着豆沙色指甲油的指尖上。

那颜色温润,衬得她手背上的老年斑都柔和了几分。

她蜷在真皮沙发里,羊绒毯搭在膝头,目光漫不经心地掠过落地窗外修剪整齐的花园。

月季开得正盛,粉白的花瓣沾着午后的阳光,亮得晃眼。

可不知怎的,脑海里忽然闯进来那个逼仄的小房间,墙皮斑驳,空气里总飘着挥之不去的霉味。

那时候她还不叫宋昭昭,街坊邻里都喊她“丫头”,一个没有姓氏、随时可以被替换的代号。

养父母家的客厅永远堆着没洗的碗,油腻的瓷面沾着苍蝇,墙角的煤堆渗着黑水,把水泥地洇出一圈圈深色的印子。

养母的嗓门像破锣,尖利又嘶哑,一不顺心就抄起门后的鸡毛掸子,藤条抽在身上,先是火辣辣的麻,接着是钻心的疼。

“赔钱货”三个字像生锈的钉子,一下下往她肉里扎,扎得她浑身发僵,却不敢吭一声。

她最盼着天黑,不是因为能睡觉,是能躲进阁楼。

那阁楼矮得首不起腰,踩着木梯上去时,每一步都发出“吱呀”的呻吟,像怕被人发现的秘密。

阁楼只有一扇朝北的小窗,玻璃裂了道缝,糊着旧报纸,月光费劲地挤进来,刚好照亮她藏在木箱里的旧课本。

那是她从废品站捡来的,纸页发黄发脆,边角卷得像波浪,却被她用线仔细装订过,一页页平展展的,像捧着稀世珍宝。

冬天最难熬。

北风从窗缝往里灌,带着哨音,刮得人耳朵疼。

她裹着捡来的旧棉袄,还是冻得手指发僵,握不住笔。

就把书揣进怀里,紧紧贴着心口,用体温一点点焐软那些冻硬的纸页,字里行间的笔画在黑暗里渐渐清晰。

有时冻得实在受不了,就原地蹦跳几步,听着木梯摇晃的声响,心里却想着课本里的句子——“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她不懂太深的道理,只觉得自己不能像尘埃一样活着。

夏天更糟。

阁楼像个密不透风的蒸笼,空气里浮着灰尘,被阳光照得明明晃晃。

汗珠子顺着额角往下淌,砸在书页上,晕开一小片水渍,把“之乎者也”泡得模糊。

她就找了把破蒲扇,一边扇风,一边用袖子擦汗,胳膊肘蹭过书页,留下淡淡的灰痕。

有次养母上来翻旧物,差点发现她的书,她情急之下把书塞进床底的老鼠洞,等养母走了,伸手去掏,指尖被老鼠啃过的木屑扎得生疼,书皮也被啃破了一角,她抱着书蹲在地上,眼泪掉得比汗还凶。

养母从不让她正经读书。

每天天不亮,鸡还没叫,就得摸黑起来挑水。

井台结着冰碴,她个子矮,水桶刚挨着水面就晃,水洒在裤腿上,没多久就冻成了冰壳。

回来还要喂猪,猪食槽里的泔水泛着酸臭味,她捏着鼻子倒进去,被猪拱得一个趔趄,摔在泥地里,半天爬不起来。

早饭是半碗冷粥,就着咸菜疙瘩,囫囵咽下去,就得蹲在灶台前烧火。

火光映着她的脸,忽明忽暗,火钳夹着柴火,眼睛却不住地瞟着灶台上摊开的习题册——那是她趁养母不注意,从学校教室后窗偷拿的。

有次养父发现了,他喝了酒,眼睛通红,一把抢过书,撕得粉碎。

纸片像雪片一样落在地上,混着灶膛里飘出的烟灰。

她没哭,也没闹,就蹲在地上捡,一片一片往起拼。

纸片边缘锋利,把手指划得全是口子,血珠滴在碎纸上,晕成一朵朵小红花,在昏暗的光里,红得刺眼。

那天晚上,她没去阁楼,就坐在灶台前,守着一堆拼不起来的碎纸,首到天快亮了,才把它们小心地收进布包里,藏在柴火堆最深处。

后来她总算熬出了头。

凭着一股狠劲,踩着无数个不眠的夜晚,考上了大学。

选专业时,她没丝毫犹豫,填了医学院。

也是在这一年,亲生父母宋崇文和林雅琴——那对常年奔波野外的地质勘探专家,终于帮她寻回了家族的医学传承。

他们把亲爷爷奶奶留下的几本线装医书郑重地交到她手上,泛黄的纸页上满是批注,蝇头小楷写着“治风寒需温里小儿惊厥先掐人中”,字里行间藏着几代人的行医心得。

“知道你爱学医,”宋崇文摩挲着书脊,眼里是藏不住的歉疚与骄傲,“这些本该早给你的。”

林雅琴则在一旁补充:“你奶奶常说,医者先修心,这些书不仅是方子,更是本分。”

她捧着医书,指尖划过爷爷奶奶的批注,忽然懂了自己对医学的执念从何而来——原来血脉里早有伏笔。

解剖图看了一遍又一遍,红笔圈出的神经和血管像蛛网,密密麻麻;标本瓶里的福尔马林味刺鼻,却比那间阁楼的霉味好闻得多——那是新生的味道,是挣脱过去的味道。

毕业典礼那天,阳光炽烈,礼堂门口的梧桐树投下斑驳的影。

她穿着学士服,手里攥着毕业证书,指节发白。

就在这时,有人喊她的名字:“宋昭昭同学。”

她回头,看见一个穿白衬衫的男生,袖口卷到小臂,露出结实的手腕,手里捧着一束向日葵,金黄的花瓣朝着太阳,像攒了一捧光。

他就是跟她有娃娃亲的富二代——陈宇。

他笑起来眼角有浅浅的纹,声音清润:“恭喜毕业。”

阳光落在他发梢,镀上一层金边,也落在她微微发烫的耳尖上。

那是她第一次觉得,原来温柔是能具象化的,像初夏的风,裹着草木香,轻轻一吹,就吹散了她心里积了十几年的灰。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您的评论需要经过审核才能显示

小编推荐

最新小说

最新资讯

标签选书